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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很早之前我就知道自己是個喜新厭舊的人,不論對人還是事。
對穿著很在意的自己,對待服飾卻很殘忍。買回的衣服捧在手裡的一瞬便討厭的事情也時常發生。
從那時我學會了買廉價品,穿了幾次便丟掉或轉手。
高中談過幾場和男性的戀愛,最長一位持續了兩個月、最短大約進校門談上放學時便分手了。
我到底走馬觀花在尋找什麽?他坐在我的對面,我看著他吃東西時的樣子。
上一秒明明還水深火熱,下一秒看著他的汗水從額頭滑落我就厭棄得想吐。
某個友人和我相反,什麽都不捨得丟掉。
每次去她家的時候看到堆疊如山的「垃圾」就有種想要逃走的衝動。
今年她生日時,意外在她房間里發現去年為她過生日時拿去的蛋糕的包裝盒子。
當然、裏面的蛋糕已經被消滅了。我問她「留著這個做什麽!」她輕鬆地回答我:不是很好看嘛~
是很好看。只是當我打開蓋子看到裏面已經○○的物質就(。

説起這些是因為這段日子在準備搬家。出國之後房子空出來打算出租。
該丟掉的就丟掉吧?買了幾個搬家用的箱子,裝不下了便毫不含糊地丟棄在門外了。
其實我腦子里也有很多想要丟掉的感情和回憶。可爲什麽這些東西卻記得很牢靠。
它們成了束縛我的枷鎖。我最近遇到一個人。
從喜歡到討厭,一落千丈這種事情幹得太多。但從討厭到喜歡,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轉換這立場。
或者也説談不上喜歡,也不存在之前對這個人是誤解。唯一可以確認的是,我曾經很討厭這個人。
我想,或許是我老了、看法隨之而改變了些。
當再次相遇時,我發現這個人身上曾經令我厭惡的東西如今變得絢爛。
可或許就在不久的將來,又會被我唾棄也説不定呢。
好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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